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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远煌|经济安全与企业家犯罪预防

2016-12-19 张远煌 律道湾湾

2016年12月17日,“经济安全与刑事法律风险治理”研讨会暨中国刑事法律风险治理论坛成立大会在中国青年政治学院顺利召开。本次大会由中国行为法学会金融法律行为研究会、中国青年政治学院法学院、清华大学华商研究中心、中国人民大学律师业务研究所、方圆律政杂志联合主办。北师大中国企业家犯罪预防研究中心主任张远煌教授出席会议并发表主题演讲。




大家好!我看到有越来越多的有识之士开始关注风险防控的问题。截止到2012年我们北师大发布国内首份企业家风险防控报告的时候,引起了很多的争论。十年前,大家脑子里还没有风险的概念,随着刑事风险防控报告的不断发布,以及我们和最高检联合召开了企业家高端发展论坛的宣传和普及,越来越多的企业家、律师和理论研究者开始关心或重视刑事风险防控问题了。今天我们又见证了一个新的论坛的成立,连同我所了解到的一些相关的信息,推进我们国家治理能力的提升,促进经济社会的平稳发展,价值和意义我认为应该是重大,并且是深远的。


我谈几个观点,跟大家分享。防控企业家刑事风险,当然包括经济价值,但是绝不限于经济价值。我提几个观点跟大家一起分享。


第一,从经济层面来看,从促进经济和持续发展的角度来看,防控企业家刑事风险可以最大限度的减少经济发展过程中的巨大的内耗,显著的提高经济发展的质量与效果。具体的理论论证我就不展开了,我举个例子,我们的企业家刑事风险防控的报告分析比例在逐渐的提高,在这些类型的背后,我们应当看到的是什么呢,是经济发展成果巨大的内耗和经济质量发展的低下。天津港的危险品爆炸案,直接经济损失高达70个亿,间接损失有多大?更为惊人,直接拖累了天津GDP的总量,在全国的增速排名下降。类似的事故不断的发生,发生在企业中,根本的原因就在于在社会层面,在企业层面,都缺乏有效的风险防控机制。环境污染刑事风险发生之后,我们的法院公平的审判、律师有利的辩护,处罚了企业家,但是后续环境修护的资源需要投入多少,能否补上这种巨大的亏空。必须要大力推进企业或者是企业家的刑事风险防控。企业家层面,关于刑事风险防控的经济价值,我想提出这样的忠告,在新的发展环境中,只有切实增进风险防控机制,并将其纳入到企业发展的战略和之自身的人生规划中,才能保全今天的所有,并赢得所期待的未来。如果仍然沿袭只埋头赚钱,不抬头的观念和经营模式,不注重企业内部刑事风险防控建设,刑事风险就会如影相随,现在的一切会灰飞烟灭。因此刑事风险防控这块短板事关企业和企业家安全先行的根基,也事关企业可持续能力的建设。


从社会层面来看,防控刑事风险可以有效的避免社会稀缺的管理资源出现重大的浪费。企业家作为一个职业群体,跟其他职业群体的根本区别在什么地方呢?就是企业家有一个重大的功能,能够提升、提高社会生产或者是资源配置的效率,能够主动适应市场需求,把资源从低效的领域转移到高效的领域。在这种意义上,我们讲企业家不仅是社会财富的创造者,也是社会创新的发动机。企业家是社会十分稀缺的管理资源,但是我们看到的一个严酷的现实是,每年有数以千计的规模以上的企业掌门人落入法网,这在西方国家几乎很难看见。这种现实在警示我们,由于企业层面和企业内部刑事风险建设严重滞后,我们严重的浪费着原本十分稀缺的社会管理资源。一些恶性的犯罪事件、群体性事件以及上访等等事件,都是企业遭受重创乃至倒闭,企业职工的利益受到严重损害而引发的。因此我们重视企业家的风险防控,事关社会的和谐和稳定,实际上体现了一种很强烈的社会责任担当。


从政治层面来看,注重防控企业家刑事风险是持续推进我们反腐败斗争的现实需要。我们连续四年的中国企业家刑事风险分析报告表明,企业家犯罪与官员犯罪之间存在着深层次的关系。查出一名企业家后面牵扯出一帮官员,查出一个官员,后面有一连串的企业家,我们的案件中比比皆是。所以要深入推进反腐败斗争,除了要强化公职人员的腐败犯罪以外,同时要协调的推进企业,尤其是包括非公企业的反腐败机制的建立。我们的统计分析表明,我在这里跟大家说一个数据,企业家平均行贿的经费达到130万,单笔行贿上千万以上的并不罕见。这样的行贿换来的不仅仅是企业或者是企业家当下的商机和暴利,还有可能影响到相关政策的制订。仅仅在政治层面,我们也必须高度重视企业家腐败犯罪风险的防控。因此,我们讲防控企业家刑事风险不仅事关市场经济法治的进步,事关国家的经济安全,而且还事关我们反腐败斗争能否全面持续推进下去的一个大局。


整体来看,目前在我们国家许多的领域,许多的行业,各类犯罪风险正处于任其积累,不断叠加直至爆发的境地,我们的整个犯罪治理体系尚属于事后的救火型,而不是主动的防控型,这是我们国家目前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比较低下的反映。也正因为如此,我们明确无误的提出了要大力推进我们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的现代化,这是一个重要的现实依据。


今天有不少的律师朋友在场,我想向律师朋友们提一个建议和忠告。致力于开拓刑事风险防控服务,就等于在强占法律服务的制高点,对有一点抱负和追求的律师而言,不是满足于拿人钱财、替人消灾的辩护,而是要有一个美好的职业人生。尽管刑事风险防控的理念和打击的理念有很大的区别,尽管刑事风险防控是一种体系性的防控,需要形成良好的防控合作伙伴关系,对我们从事这项事业人员的素质要求更高,但是更值得我们去努力开拓和进取。要想获得更高的价值回报,就必须首先为社会,为他人创造更大的价值,这就是市场规律。谢谢大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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